“地方政府在機構改革、精兵簡政過程中會不會為完成指標等任務玩虛的?搞明減暗增、邊減邊增那一套?一些部門或地方會不會以紅頭文件等多種方式變相保留相關權力?”王滿傳說。
“管”“放”平衡 用好“看得見的手”
“如果說機構改革是政府內部權力的優(yōu)化配置,那么轉變職能則是厘清和理順政府與市場、與社會之間的關系。說白了,就是市場能辦的,多放給市場。社會可以做好的,就交給社會。政府管住、管好它應該管的事。”這是今年年初國務院領導對機構改革提出的總體思路。
但“為”與“不為”如何劃界,“管”與“放”如何平衡,不但考驗改革者的智慧,也事關改革的成敗。
當前,我國市場經濟秩序還不完善,一些地方假冒偽劣產品充斥市場、侵權盜版行為時有發(fā)生、食品安全事件接二連三。
“這些問題的出現,與政府的市場監(jiān)管不到位直接相關,必須采取措施切實強化市場監(jiān)管。”國家行政學院副院長周文彰說。
中國(海南)改革發(fā)展研究院院長遲福林說,“未來5至8年,完善市場經濟體制,轉變發(fā)展方式,重要的前提是實現‘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的轉變。”走向“有限政府”,當前仍需加強三個層面的政府放權,即向市場放權、向社會放權、向地方放權。
周文彰建議政府在放權的同時,要加強和改善管理,強化市場監(jiān)管、社會管理、公共服務等職能,管好該管的事。“只有下放權力和加強管理兩方面并重,才能使政府職能轉變順利推進下去。”
如何處理好“放”與“管”的關系?周文彰認為在這方面仍需要摸索。“我們出現過一管就死、一放就亂的問題。政府職能的管與放,要有步驟、有計劃地探索進行。”他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