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界新聞網3月7日訊(通訊員 黃麗婷)近日,據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表彰文件獲悉,桑植縣人民法院芙蓉橋法庭庭長彭海波被評為全省法院“辦案標兵”。
彭海波進入法院工作以來,始終堅持“公正、廉潔、為民”的司法核心價值觀,用自己的工作實績贏得了諸多榮譽。他辦案的最大特點就是善于做調解,總是耐心細致的開展工作。在基層工作多年,他積累了豐富的法庭工作經驗。并與農村群眾結成了深厚的友誼,懂得農村人的感情,知道農村人的難處。在工作中,他以理服人,以情感人,90%的案件在他手里都得以順利調解。彭海波本人也腳踏實地地從一個法庭書記員、助理審判員直至成長為現在的法庭庭長。2011年、2012年,彭海波連續(xù)2年個人辦案均超過40件,在桑植法院名列前茅,并且實現零上訴、零投訴、零錯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