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都市報·新湖南客戶端7月29日訊(全媒體記者 羅艾敏)7月29日,湖南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分組審議了《湖南省無障礙環(huán)境建設若干規(guī)定(草案? 二次審議稿)》《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辦法(修訂草案?二次審議稿)》和《湖南省噪聲污染防治若干規(guī)定(草案? 二次審議稿)》三部法規(guī)。
7月29日,湖南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分組審議相關法案。羅艾敏 攝
“擺設攤點”不得占用盲道等無障礙設施
根據各方面意見,《湖南省無障礙環(huán)境建設若干規(guī)定(草案? 二次審議稿)》明確了無障礙標識設置、工程建設單位能力提升、既有不符合無障礙設施工程的建設改造等內容,新增規(guī)定逐步推進農村無障礙設施建設改造和養(yǎng)老服務機構適老化建設改造。
加強臨時占用無障礙設施的管理,二次審議稿規(guī)定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發(fā)現本轄區(qū)內無障礙設施出現損毀、故障、被占用或者擅自改變用途等情況,應當及時聯系并督促無障礙設施管理責任人履行維護管理責任。
在第十二條中增加“擺設攤點”行為不得占用盲道等無障礙設施;規(guī)定因城市建設、重大社會公益活動等特殊情況需要臨時占用城市道路的,應當避免占用盲道等無障礙設施。確需占用的,應當按照規(guī)定經有關部門批準,并設置護欄、警示標志或者信號設施。
此外,二次審議稿還鼓勵支持地圖導航等出行服務軟件的開發(fā)者、設計者和提供者逐步完善無障礙設施的標識和無障礙出行路線導航功能,為殘疾人、老年人提供無障礙信息傳播與交流的便利。
健全家暴防范機制
根據各方面意見,《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辦法(修訂草案?二次審議稿)》明確、細化和完善了政府和相關部門、群團組織在婦女權益保障工作中的職責。
二次審議稿細化了場所經營管理者的安全保障責任,網絡產品及服務提供者、網絡運營者防范處置侵害婦女合法權益信息的責任;增加了對女性人才的培養(yǎng)、引進、評價、激勵等相關內容和對女性就業(yè)創(chuàng)業(yè)的保障和援助措施。另外,在第十七條中強調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要督促用人單位落實婚假、產假、育兒假等制度,促進國家生育政策的落實,推動生育友好型社會建設。
和初審相比,二次審議稿強調: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現實危險的婦女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及時受理;符合法定條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及時作出人身安全保護令并保障執(zhí)行,強化保護的及時性。
此外,二次審議稿還細化了對精神、智障婦女結婚意愿表達的核實責任。
加強社會生活噪聲污染防治
針對《湖南省噪聲污染防治若干規(guī)定(草案·二次審議稿)》,有的常委會組成人員和省人大環(huán)資委審議提出,建議加強社會生活噪聲污染防治,并補充完善其他領域噪聲污染防治的內容。
二次審議稿增加關于交通運輸噪聲污染防治的規(guī)定,對擅自改裝機動車“炸街”“先房后路”“先路后房”以及船舶、港口碼頭等交通運輸噪聲污染問題進行了規(guī)范,明確了嚴重交通運輸噪聲污染問題解決機制。
建筑施工噪聲污染防治明確,施工單位應當優(yōu)化組織設計、施工流程,采用先進工藝、先進設備等手段,減少噪聲排放,公示噪聲污染防治信息。
在社會生活噪聲防治方面,二次審議稿明確開展裝飾裝修活動應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減輕噪聲污染,并在約定的工程實施期限內完成”;對既有公共建筑噪聲防治優(yōu)化措施和經營活動噪聲、健身、娛樂活動噪聲、公共場所噪聲防治等增加了相關規(guī)范。
此外,二次審議稿還規(guī)定了交通干線兩側、建筑施工場地邊界以及部分社會生活噪聲限值。